监理企业躲避自身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力度不够 ??????? (1)未能真正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特殊作业票证办理等不认真进行审批,未现场验证而盲目许可施工作业;(2)安全监理人员配备明显不足,不是不配备安全人员就是让不懂安全专业知识的秘书、办公等外行人员充当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发现不了问题或者发现问题不知所措,贻误事故应急抢救时机。同时,部分监理人员自身缺乏安全管理知识和责任感,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不清楚、不熟悉,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现了隐患不责令整改,敷衍了事;(3)对于施工企业不按期组织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情况,不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致使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无人过问,不该发生的事故频频发生;(4)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企业及责任人的调查与责任追究不力,致使因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而发生事故的责任人心存侥幸,认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监管不力不会受到责任追究,不会得到严肃处理,致使企业及责任人未能认真吸取教训,从而导致同类安全生产事故再次发生。 这种情况都是现在建筑安全领域不能忽略的情况,现在较大的问题是安全问题得不到足够重视,或者是执行效力逐层递减,到施工工人这一层基本只剩下听安全讲座这一种方式了。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施工单位积极寻找行之有效的方法,较后他们都锁定了修建建筑体验馆这种方式,效果好不好是由大家说的,大部分工人都说建筑体验馆跟原来的安全教育方式不一样,他能真正让大家了解到安全的重要性。